法律小课堂|因相配而结婚,当另一方条件变得不好了之后

2018-07-19 10:03:36


李女士结婚前认为找一个条件相当,性格相符的人结婚,日后慢慢相处感情也会好起来的。所以相亲了一个工作不错的理工男,很快结了婚。没想到婚后不久,李女士生了重病,丈夫照顾了她不到一周就开始嫌弃她身体不好,花钱快,家务不做不贤惠,相亲时欺骗了他。

 

李女士难过的直掉眼泪,亲时她身体好,丈夫是看上了她的勤快,她喜欢工作好的丈夫,现在生病了,当然没办法做家务,没想到不仅得不到照顾还被百般嫌弃。几个月后,大病了一场的李女士好了起来,而她的丈夫由于天天在家发脾气,在公司也经常发脾气,很快丢了工作,在家吃白饭。

 

李女士嫌弃丈夫没本事,丢了工作,而且在她生病期间并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,她不知道她的婚姻怎么会变成了这样!?现在李女士只想离婚,请问律蛙机器人,能否以夫妻感情不和为原因,一次性把婚离掉呢?


律蛙机器人答:


一、关于李女士对婚姻突变的困惑

李女士相亲时喜欢她的丈夫不假,可这是建立在她的丈夫有好的工作的前提下,而李女士的丈夫也是因为李女士贤惠持家才选择了李女士。两个人的喜欢都是有条件的,就是自己要舒服。不能说李女士有错,这个世界上傻女人太多,像李女士这样为将来生活打算的也是常情。

 

没有一个女人不想嫁给爱情。可这世上的婚姻恰恰很多都不能作为爱情的归宿,更多的家庭是两个人凑合在一起过日子罢了。

 

所以恋爱前女孩是可以不考虑太多,但结婚一定要想好,将来你嫁的这个人落魄了你是否能对他不离不弃,如果可以做到,那就有了承担婚姻责任的能力。如果婚后男方对女方好,那女方以男方丢了工作就离婚,这是吃不了苦,会被人看不起;如果男方像李女士的丈夫一样对妻子不好,那女方提出离婚,所有人都能理解、支持。

 

这个时代瞬息万变,什么都可能发生。所以,结婚前,两个人一定要确定能否和对方同富贵,共患难。  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二、李女士对起诉离婚的疑问

 

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,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,是否准予离婚,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,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。


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,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 
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 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 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 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 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 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